看護人授權聲明
看護人授權聲明
如果學生目前與父母之外的看護人一起居住在本學區內,父母和看護人須共同完成《看護人授權聲明》,即 Caregiver Affidavit.
如何申請?
學生的家長和看護人必須事先與學區的註冊員預約,攜帶相關的文件一起到學區辦公室面談和完成相關的文件簽署。預約方式:
- 在讀學生,請致電 626-299-7000,分機1300 預約面談;
- 新生,請先在網上完成網上新生註冊後,將安排預約面談。
學生必須與看護人同住在本學區內,學區辦公室的工作人員有權利在必要的情況下不定期家訪,來查證居住情況的真實性。看護人和家長/監護人必須了解,此聲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,提供偽證是違法的。請注意: 提供不真實的文件和信息,可導致學生退學。看護人必須是合資格的親屬(祖/外祖父母、阿姨、叔叔、配偶、父母、繼父母、兄弟、姐妹、繼兄弟、繼姐妹、同父異母兄弟姐妹、同母異父兄弟姐妹、侄女、侄子、或任何表親關係)
當學生搬離時,看護人有責任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學區辦公室,說明搬離的時間和解除看護人關係。
如果需要了解學生是否符合資格或有其他疑問,請致電學區註冊辦公室 (626) 299-7000,分機1300。
看護人須提供以下的文件(6項)
· 附照片的有效身份證件(護照/駕照)
· 最新的地稅單、託管方結算單或租房合約中的1項
· 最新一期的賬單,最少提供4項。可選項為:電費賬單、水費賬單、瓦斯/ 煤氣費賬單、垃圾清理費賬單、有線電視/網絡服務賬單或住家電話賬單。
家長/監護人須提供以下的文件(3項)
· 家長附照片的有效身份證件(護照/駕照)
· 學生的出生證明(如為中文,請提前翻譯和公正)
· 學生的附照片的有效身份證件(護照)
面談當日,看護人和家長/ 監護人需要共同完成以下的文件(2項)
· 簽署《看護人授權聲明》,即 Caregiver Affidavit
· 簽署《看護人補充信息表》,即 Caregiver’s Supplemental Information Form
如何續延
學生在本學區就讀期間,《看護人授權聲明》須要每年更新和重新審核。在一個學年結束的時候,此文件也立即失效。家長/ 監護人和看護人必須再次共同簽署《看護人授權聲明》。另外,看護人須要重新提供3項最新一期的賬單。請在4項文件準備好後一起遞交到學區辦公室。
家長/ 監護人和看護人須要配合學區的相關規定,積極主動地在每個新學年開學之前完成所有的手續。如果學區辦公室未在開學日之前收到續延的文件,學生則不得返校上課,直至學區辦公室收到所有文件為止。